随着美国联邦选举和第118届国会临近尾声,美国众议院领导人利用所谓的 “中国周”(”China Week”)进行了一系列立法活动,这成为美国众议院在本届国会结束前处理多项与中国相关的法案的最后为数不多的机会。这些法案之前已被以某种形式提出,但大多在委员会阶段停滞不前。在中国周期间,众议院就25项与中美关系和竞争相关的法案进行了投票,其中许多法案得到了广泛的两党支持。
这些法案根据暂停适用议事规则(suspension of rules)进行了一揽子表决,这一程序通常用于快速通过无争议法案,仅需要三分之二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议员投票通过。虽然所有25项议案都获得了通过,但其最终命运仍不确定(其中有部分法案在参议院有配套法案),因为参议院需要在有限的立法日程中审议这些法案,同时还有几项“必须通过”的议案可能会被优先审议。
众议院议长Mike Johnson(路易斯安那州共和党人)在今年7月的一次智库活动中表示,他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在年底前签署一揽子与中国相关的重要立法并使其成为法律”。
在中国周期间,众议院审议并通过了大量与中国有关的法案,这让许多公司应接不暇,因此我们在本期LawFlash中对审议并通过的法案进行了总结。
H.R. 7589 – 移除不安全技术以确保可靠性和安全性(ROUTERS)法案(Removing Our Unsecure Technologies to Ensure Reliability and Security (ROUTERS) Act) - 该法案由众议员Bob Latta(俄亥俄州共和党人)提出,并通过了众议院的口头表决。该法案指示美国商务部研究消费者路由器、调制解调器(以及调制解调器和路由器组合设备)等设备对国家安全构成的风险,尤其是这些设备是否由所谓受关注国家(a covered country,比如中国、俄罗斯、伊朗和朝鲜)所拥有、控制或影响。参议院已提出了配套法案S. 4572。
H.R. 2864 – 反制CCP无人机法案(Countering CCP Drones Act) - 该法案由众议员Elise Stefanik(纽约州共和党人)提出,并在众议院以口头表决方式获得通过。该法案修订了《安全可信通信网络法》(Secure and Trusted Communications Networks Act)第2(c)条,将某中国无人机制造商的电信或视频监控设备或服务(包括软件)列入联邦通信委员会(FCC)的受管制清单(Covered List)。该法案将把电信运营商使用某些联邦资金的现有禁令扩大到购买和维护该无人机制造商生产的设备。
H.R. 820 -《外国敌对势力通信透明法案》(Foreign Adversary Communications Transparency Act) - 该法案由众议员Elise Stefanik(纽约州共和党人)提出,并在众议院以口头表决方式获得通过。该法案旨在通过要求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简称FCC)创建一份由中国、俄罗斯、伊朗或朝鲜政府或实体所有的授权公司名单,提高在FCC授权公司中外国股权和投票权(或控制权)的可见度。参议院已提出配套法案S. 2114。
H.R. 4741 - 全球电信安全法(Securing Global Telecommunications Act) - 该法案由众议员Kathy Manning(北卡罗莱纳州民主党人)提出并在众议院以口头表决方式获得通过。该法案要求国务卿制定战略来推动在美国境外使用安全的电信基础设施,并向国际电信联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简称ITU)报告俄罗斯和中国影响政策的努力和战略。美国正努力与全球盟友和合作伙伴进行协调,鼓励他们在电信网络中淘汰和替换中国生产的设备和服务,转而使用来自所谓“可信赖”公司的替代,并减少俄罗斯和中国实体对国际标准制定机构和政策的影响,而该法案是进一步延伸。
H.R. 8152 - 《远程访问安全法案》(Remote Access Security Act) - 该法案由众议员Mike Lawler(纽约州共和党人)提出,并在众议院以口头表决的方式获得通过。该法案旨在规范通过云网络或互联网对受商务部出口管制的物品的国外访问(无论物理位置)。该法案旨在填补商务部在控制受美国出口管制法律管辖的物品(尤其是AI模型和量子计算物品)的出口、再出口和国内转让方面的法规漏洞,外国公司(尤其是中国实体)通过云服务获得了这些物品的访问权。
H.R. 5245--《加强向国会通报科技协议法案》(Science and Technology Agreement Enhanced Congressional Notification Act) - 该法案由众议员Andy Barr(肯塔基州共和党人)提出,并在众议院以口头表决方式获得通过。该法案要求国务卿在与中国签订、续签或延长任何科技协议之前通知国会。通知内容必须包括协议全文、国家安全利益理由、技术转让相关风险评估以及如何解决人权问题。协议需要经过30天的等待期才能继续。该法案适用于新协议,并要求对现有协议进行审查,除非在60天内向国会发出通知,否则协议将被撤销。参议院已提出配套法案S. 2894。
H.R. 7686 – 旨在修订《研究、竞争和创新法案》,以明确在限制恶意外国人才招募方面“外国”的定义以及其他法案的目的(To amend the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Competition, and Innovation Act to clarify the definition of foreign country for purposes of malign foreign talent recruitment restriction, and for other purposes) - 该法案由众议员Mike Garcia(加利福尼亚州共和党人)提出,并在众议院以口头表决方式获得通过。该法案旨在修订《研究、竞争和创新法》,明确外国人才恶意招聘限制中“外国”的定义。
H.R. 8333 - 《生物安全法案》(BIOSECURE Act) - 由众议员Bruce Wenstrup(俄亥俄州共和党人)提出,没有以口头表决的方式获得通过,而是在众议院进行唱名表决(roll call vote)后通过(206-81),该法案将禁止美国行政机构与被确定为存在国家安全风险的生物技术公司签订合同。该法案将禁止从这些“受关注公司”以及在与政府签订的合同中使用此类设备或服务的实体采购生物技术设备或服务。贷款和赠款资金也不得用于向受关注公司采购生物技术服务。该法案规定,对于国家安全或海外医疗服务所必需的合同,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豁免。该法案要求对外国敌对势力从美国公民那里获取多组学数据(基因组、蛋白质组等)所构成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每年报告相关的情报活动。参议院已提出了配套法案S. 3558。
H.R.6614 - 《提高出口管制透明度以保持美国优势法案》(Maintaining American Superiority by Improving Export Control Transparency Act) - 该法案由众议员Ronny Jackson(德克萨斯州共和党人)提出,并在众议院以口头表决方式获得通过。该法案修订了《出口管制改革法案》(ECRA)第1756节,要求持续(每90天)向国会报告有关向受美国商务部“实体清单”和“军事终端用户清单”管制的实体的出口、再出口、披露和国内转让项目的许可申请、执法行动和其他授权请求。该法案旨在提高国会对商务部签发和拒绝出口许可申请的可见度,尤其是备受关注的授权向制裁外国实体出口的数量(和项目)。
H.R. 6606 - 修订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案》中的政策声明相关条款(To amend the Export Control Reform Act of 2018 relating to the statement of policy) - 由美国国会众议院议员Aumua Amata Coleman Radewagen(美属萨摩亚共和党人)提出,并在众议院以口头表决方式通过。该法案旨在修订《出口管制改革法案》,将保护商业秘密作为美国出口管制制度的一项政策目标。
H.R.7151 - 《出口管制执行强化法案》(Export Control Enforcement and Enhancement Act) - 该法案由众议员Ann Wagner(密苏里州共和党人)提出并在众议院以口头表决方式获得通过。该法案旨在修订《出口管制改革法案》(Export Control Reform Act,简称ECRA),以简化和加快在《实体清单》上添加、删除或修改实体的程序。该法案授权各联邦机构对《实体清单》提出修改建议,最终用户审查委员会必须在30天内对这些建议进行表决。该法案规定,向禁运国家或实体清单上的实体出口《商务部管制清单》上的物品需要获得许可证,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这些物品将用于其预期目的,否则将被推定为拒绝出口。如果这一推定出现例外情况,商务部长必须通知国会。
H.R. 5613 - 《制裁名单协调法案》(Sanctions Lists Harmonization Act) - 由众议员Michael Waltz(佛罗里达州共和党人)提出,并在众议院以口头表决方式获得通过。该法案旨在通过要求财政部、商务部和国防部在将外国个人或实体列入特定“黑名单”后30天内相互通知,提高机构间协调性。通知要求收到通知的部门审查并决定是否将该个人或实体列入由其负责的单独名单。该法案可进一步协调特别指定国民清单(SDN)、实体清单(Entity List)、1260H清单(又称中国涉军企业清单)、非SDN中国军事综合体企业清单、部门制裁名单和军事最终用户清单之间的关系。
H.R. 510 - 中国货币问责法案(Chinese Currency Accountability Act) - 该法案由众议员Warren Davidson(俄亥俄州共和党人)提出并在众议院以口头表决方式通过。在未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该法案要求美国反对增加中国货币在用于确定特别提款权价值的一篮子货币(目前由五种货币组成,每种货币的权重不同)中的权重。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成员可用的一种货币支持工具。具体而言,财政部必须指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某些美国官员反对任何此类增加,除非财政部证明中国遵守了某些标准和国际协议,包括中国遵守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的所有一般义务,并且在过去12个月中没有被发现操纵其货币。参议院已提出一项配套法案S. 1919。
H.R. 8631 - 《脱离外国敌对势力电池依赖法案》(Decoupling from Foreign Adversarial Battery Dependence Act) - 该法案由众议员Carlos Gimenez(佛罗里达州共和党)提出,并在众议院以口头表决方式通过。该法案禁止美国国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简称DHS)的资金用于采购由某些中国实体以及根据1260H清单、实体清单和其他《维吾尔族强制劳动预防法》(UFLPA)项下的实体生产的电池。该法案的禁止范围扩大到组装或制造使用电池以及大部分电池组件的最终产品。如果不会对国家安全、数据或基础设施构成风险,且没有可用的替代品,则可以豁免(必须通知国会)。
H.R. 7980 - 《2024年结束中国在美国电动汽车主导地位法案》(End Chinese Dominance of Electric Vehicles in America Act of 2024) - 该法案由Carol Miller(西弗吉尼亚州共和党人)提出,并在众议院以唱名表决(a roll call)的方式通过(217-192)。该法案将修订并收紧《通货膨胀削减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30D税收抵免的资格要求,禁止含有由被禁止的外国实体提取、加工、回收、制造或组装的组件或材料,或根据与此类实体签订的合同进行设计、制造或生产的组件或材料的电池驱动的车辆。如果中国、俄罗斯、伊朗或朝鲜政府有权(直接或间接)任命或批准任命受控官员,或受关注国家、受关注国家公民、国民或居民、或根据受关注国家法律组建的实体(直接或间接)合计拥有其25%或以上的资本或利润权益,则该法案将禁止的外国实体定义为受关注的外国实体。
H.R. 8361 - 《经济间谍预防法案》(Economic Espionage Prevention Act) - 该法案由众议员Rich McCormick(乔治亚州共和党人)提出,并在众议院以口头表决方式通过。该法案旨在对参与经济或工业间谍活动或支持外国敌对势力军事和情报部门的外国实体(尤其是来自外国敌对势力的实体)实施制裁。该法案授权美国总统对从事窃取美国商业机密、违反出口管制法或为外国军事用途(尤其是与俄罗斯特种作战有关的军事用途)提供关键部件的实体实施制裁。制裁措施包括冻结财产、撤销签证以及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进行处罚。该法案要求报告外国间谍活动,并允许总统在认为对国家安全有必要时免除制裁。
H.R.1398 - 《2024年保护美国创新和经济安全免受CCP影响法案》(Protect America’s Innovation and Economic Security from CCP Act of 2024) - 由众议员Lance Gooden(德克萨斯州共和党人)提出,并在众议院以唱名表决(a roll call)方式通过(237-180)。该法案在美国司法部(DOJ)国家安全司(NSD)重新设立了一个CCP行动计划(CCP Initiative),以应对来自中国对美国的威胁;解决国家支持的针对美国知识产权和学术机构的间谍活动;查明并起诉从事商业秘密窃取、黑客攻击和经济间谍活动的个人;根据《海外反腐败法》(FCPA)查明涉及与美国企业竞争的中国公司案件;保护美国关键基础设施免受外国直接投资和供应链破坏带来的外部威胁。该立法将要求司法部长向国会提交一份关于CCP行动计划活动的年度报告。司法部内的“CCP行动计划”曾由拜登政府关停,因为该计划可能被用来针对美籍华人而受到批评。如果获得通过成为法律,除非重新获得授权,否则“CCP行动计划”将在运行六年后终止。参议院已提出了配套法案S. 511.
H.R. 9456 - 2024年保护美国农业免受外国敌人侵害法案(Protecting American Agriculture from Foreign Adversaries Act of 2024) - 由众议员Dan Newhouse(华盛顿州共和党人)提出,众议院以唱名表决(a roll call)方式通过(269-149)。该法案将修订《国防生产法》(Defense Production Act),将农业部长纳入外国投资委员会(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CFIUS)对涉及农业用地、农业生物技术或农产品运输、储存或加工的受关注交易的审查。该法案指示外国投资委员会在收到美国农业部的通知后,确定应报告的农业用地交易是否属于受关注交易,以及外国投资委员会是否应对该交易启动国家安全审查或采取其他行动。该法案将应报告的农业用地交易部分定义为农业部长有理由相信属于受关注交易且涉及中国、俄罗斯、伊朗或朝鲜的外国人的交易。
H.R. 1157 - 《反对中国恶性影响基金授权法案》(Countering the PRC Malign Influence Fund Authorization Act) - 由众议员Andy Barr(肯塔基州共和党人)提出,并在众议院以唱名表决的方式获得通过(351-36),该法案授权从2023年(法案首次提出时)至2027年每年拨款3.25亿美元,用于反击CCP和中国政府在全球的影响。在本法案中,恶意影响包括推进替代性和压制性国际秩序的行为,以支持CCP和中国的所谓的霸权野心,或破坏美国或其他国家的国家安全、经济安全或主权。
H.R. 1516 - 《国土安全部限制孔子学院和中国相关实体法案》(DHS Restrictions on Confucius Institutes and Chinese Entities of Concern Act) - 该法案由众议员August Pfluger(德克萨斯州共和党人)提出,众议院以唱名表决(a roll call)方式通过(249-161),禁止国土安全部部长向与孔子学院(即由中国政府或中国受关注实体资助的文化机构)有关系的高等教育机构提供任何资金。就本法案而言,中国受关注实体的定义是:参与军民融合活动;参与中国国防工业基地;隶属于中国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接受CCP中央军事委员会下属任何组织的资助;或为中国政府或中CCP的任何安全、国防、警察或情报组织提供支持的中国大学或学院。参议院已提出配套法案S. 1121。
H.R.554 - 《台湾冲突阻遏法案》(Taiwan Conflict Deterrence Act)- 该法案由众议员French Hill(阿拉斯加州共和党人)提出,并在众议院以口头表决方式获得通过。该法案旨在通过授权财政部长报告与中国政府高级官员有关的金融机构和账户,威慑中国对台湾的侵略。
H.R.1103 - 《香港经贸办(HKETO)认证法案》(Hong Kong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 (HKETO) Certification Act) - 由众议员Chris Smith(新泽西州共和党人)提出并在众议院以唱名表决(a roll call)方式获得通过(413-3),该法案要求总统每年确定香港经贸办是否应继续根据《国际组织豁免法》(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Immunities Act)规定的特权在美国开展业务。如果总统向国会证明香港经贸办不再享有这些特权,它们必须在180天内停止运作。如果证明支持它们继续运作,除非国会不同意,否则它们可以继续运作一年。总统也可随时取消这些特权,联邦实体只有在根据该法案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才能与香港经贸办合作。参议院已提出一项配套法案S. 490。
H.R.1425 - 《未经参议院批准不得签署世卫组织大流行病防范条约法案》(No WHO Pandemic Preparedness Treaty Without Senate Approval Act) - 该法案由众议员Thomas Tiffany(威斯康星州共和党人)提出,并在众议院以唱名表决(a roll call)方式获得通过(219-199)。该法案规定,世界卫生大会制定的任何有关流行病预防、准备和应对的国际协议都必须被视为条约,并需要经过参议院三分之二多数批准。该法案引用了世界卫生组织对COVID-19大流行病管理的担忧,并声称未经参议院批准,美国不得执行任何新协议。该法案旨在通过确保对任何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承诺进行立法监督来保护美国的主权。
H.Res.1056 - 《重视美、日、韩国三边合作》(Recognizing the importance of trilateral cooperation among the United States, Japan and South Korea) - 本决议由众议员Gerald Connolly(弗吉尼亚州民主党人)提出,并在众议院以口头表决方式获得通过,该决议赞扬了韩国总统尹锡悦和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在多年紧张关系后于2023年恢复两国关系的努力。该法案鼓励三国在各个领域继续合作,并承认共同的民主价值观和联盟关系是三国伙伴关系的基础。
H.R.7159 - 《太平洋伙伴关系法案》(Pacific Partnership Act) - 该法案由众议员Ed Case(夏威夷州民主党人)提出,并在众议院以口头表决方式获得通过,旨在通过一项促进该地区和平、安全、繁荣和尊重主权的全面战略,加强美国与太平洋岛屿的交往。该法案强调与地区合作伙伴和机构协调努力,支持可持续发展,并加强美国在外交、国防和经济方面的参与。它还呼吁报告战略实施与加强与国际盟友的协调,以支持地区发展目标。
“中国周”中有两个值得注意的遗漏,即与对外投资和强迫劳动法小额豁免(de minimis exception)相关的法案。关于对外投资,总统于2023年8月发布了一项行政命令,旨在制定限制美国对华对外投资的新法规,财政部目前正在起草并实施这些规定。虽然美国国会内部有部分人希望通过立法来制定单独的对外投资规则,但这一问题复杂且容易引发分歧,因此不适合在中国周期间讨论。下一届国会可能会重新讨论境外投资问题,但至少目前看来,唯一的境外投资法规是基于总统行政命令正在制定的内容。
关于“小额豁免”问题,早前有报道称,“中国周”将包括堵住“小额豁免”漏洞的立法。该漏洞使来自中国的低价值进口产品能够规避《强制劳动预防法》(UFLPA)的执法。虽然众议院最终没有在中国周期间讨论该问题,但白宫于9月13日宣布拟定规则,拟议规则将把所有受《1974年贸易法》(Trade Act of 1974)第201条(钢铁、太阳能等产品)和第301条(纺织品和服装产品)以及《1962年贸易扩张法》(Trade Expansion Act of 1962)第232条覆盖的商品排除在小额豁免之外。
白宫还提议加强进口信息披露要求,包括提供10位关税分类代码及申请小额豁免者的相关信息。最后,白宫表示支持进一步立法,以解决小额豁免中存在的关税漏洞问题,但尚未批准具体的立法项目。鉴于拜登政府对相关立法的支持,小额豁免问题仍有可能在本届国会结束前得到解决。 关于在“中国周”期间通过的法案,进一步推进的前景仍存在不确定性。由于选举年的国会日程缩短,参议院可能没有足够的时间审议众议院通过的所有法案。因此,参议院审议的重点可能仅限于那些被认为是高度优先或无争议的法案。此外,部分法案以及其他未纳入“中国周”的与中国相关的未决法案,如《无限制法案》(the No Limits Act, H.R. 8043),也有可能被纳入参议院多数党领袖Schumer考虑的参议院一揽子中国方案中。
如果这些法案未能在独立形式下通过,它们可能会被纳入国会在第118届国会结束前要处理的“必须通过的立法”,例如政府拨款法案、农业法案重新授权或2025财年国防授权法案。如果“中国周”法案最终全部或部分被纳入剩余的立法项目,我们预计直到2024年底才能看到它们的最终通过。 即使“中国周”期间通过的法案未能全部成为法律,企业仍应密切关注这些法案的进展,并开始评估它们可能对企业运营带来的影响。企业还应牢记,即使部分法案在年底前未通过,新一届国会从1月份开始后,仍将继续关注中美竞争问题,这种关注可能反映在进一步的国会调查、政府监督和立法中。 政府事务经理David Mendelsohn对本LawFlash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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