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最终规则,确立了根据第13873号行政令《保障信息与通信技术和服务供应链安全》(Securing the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and Services Supply Chain)对信息与通信技术和服务(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and Services, 以下简称“ICTS”)交易的审查框架。该最终规则将于2025年2月4日生效,具体内容载于《联邦法规》第15编第791部分,其对2021年1月发布的临时最终规则进行了完善,扩大了临时最终规则适用范围,改进了相关程序,并吸收采纳了利益相关方的广泛反馈意见。
第13873号行政令授权美国商务部长对涉及所谓外国对手、可能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外交政策或经济利益的ICTS交易进行监管。最终规则体现了美国政府针对关键和新兴技术所构成的不断演变的威胁所作出的最新回应,同时与美国整体的国家安全战略保持高度一致。在过去五年中,美国商务部开展了一系列规则制定活动以落实第13873号行政令,同时还开展了一项执法行动,以及两项援引第13873号行政令作为管辖依据的衍生性规则制定,以对(1)网联汽车和(2)无人驾驶航空器(UAVs)进行进一步的具体监管。
相关规则制定的主要发展历程如下
时间 |
规则制定活动 |
2019年 5月15日 |
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签发第13873号行政令,宣布国家紧急状态以应对ICTS供应链风险。现任总统拜登自该行政令发布以来每年均延续此项国家紧急状态声明。 |
2019年 11月27日 |
拟议规则在《联邦公报》(84 FR 65316)上发布,规定了ICTS交易的范围和审查程序。 |
2021年 1月19日 |
临时最终规则(86 FR 4909)发布,吸收了对拟议规则的公众意见,并对关键术语和程序作出界定。 |
2021年 11月26日 |
发布针对互联软件应用的拟议规则制定通知(86 FR 67379),落实拜登总统第14034号行政令《防范外国对手获取美国人敏感数据》(86 FR 31423)。 |
2023年 6月21日 |
发布关于互联软件应用的最终规则(88 FR 39353),落实第14034号行政令的相关规定。 |
2024年 3月1日 |
发布拟议规则制定预先通知,就以第13873号行政令为管辖依据的新供应链法规(特别针对网联汽车)征求意见。 |
2024年 6月24日 |
发布最终决定,禁止俄罗斯网络安全公司在美子公司提供的ICTS交易。 |
2024年 7月18日 |
发布最终规则(89 FR 58263),将相关ICTS法规从《联邦法规》第15编第7部分调整至第791部分,以反映信息与通信技术和服务办公室(the Office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and Services, 以下简称“OICTS”)下属于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以下简称“BIS”)内的机构设置。 |
2024年 9月26日 |
发布拟议规则制定通知,就网联汽车供应链法规提出拟议规则并进一步征求意见,特别关注网联汽车收集的用户数据及其他潜在滥用风险。 |
2024年 11月12日 |
BIS收到的预规则表明,继网联汽车之后,无人机系统可能成为下一个重点关注领域。 |
2024年 12月6日 |
最终规则在《联邦公报》(89 FR 96872)上发布,该规则将于2025年2月4日生效,其内容根据公众反馈意见和实施经验对临时最终规则进行了完善。 |
最终规则反映了对完善ICTS审查框架的努力,吸收采纳了来自行业利益相关方、行业协会和个人的反馈意见。虽然许多更新属于程序性质或说明性质,但一些重要变化扩大了规则的适用范围并改进了其实施。例如,最终规则在第791.2条中引入了新的定义并修订了现有定义,在第791.3条中删除了收集超过100万美国人敏感个人数据的门槛要求,重新组织并明确了需要接受审查的产品和服务,在第791.4条中将澳门列入外国对手清单,并在第791.103条中更新了启动审查的程序。
最终规则还修订了通知和磋商要求(第791.104条和第791.108条),明确了ICTS交易的相关方和初步决定(Initial Determinations)的通知(第791.105条),完善了当事方回应程序(第791.107条),列举了禁止行为(第791.200条),并对法规的其他部分进行了相应说明性修改。
下文将更详细地讨论这些条款中一些更值得注意的更新内容。
美国商务部明确和扩展了一些关键术语的定义,如“ICTS交易”和“美国人士”。根据利益相关方的关切并为确保与国家安全指令保持一致,对范围进行了完善。
美国商务部保持了该规则的广泛适用范围,强调有必要应对外国对手可能利用美国关键基础设施和ICTS供应链漏洞所带来的风险。尽管有关于过度监管的担忧,但为防范工业和经济间谍活动,该范围仍然旨在涵盖关键技术和新兴技术。
美国商务部回应了多项关于第791.103条下ICTS交易审查程序的公众意见,主要的修改针对条款范围和启动审查程序的清晰度。
美国商务部修订了第791.104条和第791.108条下的政府部门间磋商程序,以回应公众意见中对清晰度和程序细节的关切。公众意见对“政府部门间磋商”的含义和范围表示不确定,要求对其进行定义、规定正式程序,并建立共识机制以防止重复审查并确保采取全政府统筹方式评估ICTS交易。
美国商务部修订了第791.105条,明确了发布和处理初步决定的程序,回应了公众关于公开披露和政府部门间磋商的关切。
最终规则对第791.107条作出修改,以回应关于ICTS交易回应时限和缓解措施的关切。虽然美国商务部拒绝对缓解措施设置最长期限,但其强调需要针对具体案件进行审查,以有效应对已识别的风险并避免造成国家安全漏洞。
最终规则修订了第791.200条下的处罚规定,以回应对主观要件的关切并明确了禁止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最终规则仍未包含广受期待的许可程序。对此,商务部对其决定在最终规则中省略许可程序以加快发布的决定作了如下解释:
“鉴于(许可程序)问题的复杂性,本部门对公众意见中提出的深思熟虑的建议表示感谢。本部门仍在考虑与许可相关的各项概念,但本最终规则并未包含许可程序。此外,虽然本部门预计发布的最终决定将为公众提供关于本最终规则应用的指导,但本部门理解,额外的指导材料可能对计划遵守本规则的相关方有所帮助。然而,制定发布指导意见的程序或供当事方获取咨询意见的程序不属于本次规则制定的范围,本部门将在实施任何有关该主题的规则之前进一步征求意见。”
这一决定表明,美国商务部打算持续推进ICTS交易审查的整体框架,同时将许可程序的制定推迟到未来的规则制定工作中。商务部的这一省略令业界大失所望,因为许可程序本可使企业在作出采购决定时确信其设备和服务不会在日后受到限制。特别是对于可能具有多年使用寿命的ICTS而言,若能获得免受未来限制的安全港待遇,将对监管风险管理大有裨益。
最终规则植根于第13873号行政令,凸显了美国政府持续致力于确保 ICTS 供应链免受外国对手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由于规则适用范围的扩大,总部设在美国的跨国公司面临更多复杂性。例如,取消数量门槛扩大了受审查交易的范围,迫使ICTS提供商和使用方重新评估其供应链和合规框架。鉴于最终规则采用了宽泛的定义,即便与外国对手有微小关联也可能产生管辖权并触发监管审查,这使得企业必须积极主动评估其ICTS交易和供应链。
此外,如涉及外国对手影响,与外国子公司相关的交易现在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对于具有全球业务的公司,尤其是那些来自被美国商务部认定为“外国对手”的国家的企业,最终规则的颁布使其需要重新评估业务和运营策略,以确保符合国内外监管标准。由于政府可能继续在适用范围中增加更多行业和技术,这可能涉及禁止更多供应商或要求采取缓解措施,因此企业必须做好准备,积极监控这些更新,并确保及时合规。内部合规计划应适应规则更广泛的定义和标准,重点关注主动识别和缓解风险。
我们在先前的LawFlash中所讨论的,迄今为止,美国商务部仅在针对俄罗斯卡巴斯基实验室(Kaspersky Lab Inc.)一案中使用了其第13873号行政令授予的权力。尽管我们预计将有进一步行动,但我们也认为商务部会相对谨慎地使用这些权力,仅针对政府认为特别高风险的交易。因此,那些可能被政府视为特别敏感的企业,如关键基础设施领域的企业和持有敏感个人数据的企业,应当为其ICTS供应链可能面临更严格的监管审查做好准备。
此外,如我们在先前报告中所讨论的,商务部已启动一项规则制定程序,拟运用其第13873号行政令授予的权力来监管网联汽车供应链。商务部于2024年9月发布了拟议规则,最终规则可能于今年或明年出台。此外,商务部可能很快启动另一项基于第13873号行政令的规则制定,这次将重点关注无人驾驶航空器(UAVs)。由于所有这些供应链法规都基于特朗普-彭斯(Trump-Pence)政府时期特朗普总统发布的法律授权,我们预计新的特朗普-万斯(Trump-Vance)政府将支持继续扩大这些授权。我们还注意到,拜登政府使用了其他可能在下届政府中被继续使用的供应链管理授权,如利用相对较新的联邦采购安全委员会(Federal Acquisition Security Council, FASC)限制与被认定构成国家安全风险的实体进行政府合同交易,以及使用《国防授权法》(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等法律指定禁止特定公司参与特定政府合同。
除了评估供应链面临的潜在监管风险外,企业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应当深入审查《联邦法规》第15编第791部分的更新规则,并根据扩展后的定义和标准评估预期的ICTS交易。企业通过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既可以降低运营和监管风险,又能确保其实践符合美国政府对ICTS安全的优先考虑。
本文作者之一David Plotinsky在政府任职期间是该第13873号行政令的初始起草人,并参与监督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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